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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014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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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道视线一左一右地向她投来。

三角形不是什么好形状,稳固,但尖锐。

阮渔说:“你想喝就喝吧。你是云璃弟弟,我理所应当照顾你,一会儿我送你回去。”

林朗的心情变得一半阴沉一半明朗,抿起嘴又松开。

她没有拒绝沈北明无理的要求,但界线又划得一清二楚。看起来只是沈北明在追求她,单方面的。

沈北明淡然得多,微扬的眉梢没有因为她略显疏离的话而倒下,既不显得高兴,也不显得不悦,面无波澜。

他从圆桌转盘上拿起一听啤酒,动作利落地打开,仰头喝了起来。

朱老头在桌的另一边吆呼:“这才对嘛,男人就该这样!”

阮渔皱了皱眉头,还是忍不住用手推了下沈北明的大腿。

他停下,酒罐子稳当地摆在桌面上,侧目看过来。

阮渔微微侧转身体靠近他,用极低的音量说:“你别喝醉了……我搬不动你。”

沈北明不怎么会喝酒,偶尔沾点红酒就醉,酒量还没她好。不知道他在逞什么能。

朱老头又不是他的上司,他何必被这种酒桌文化裹挟。

沈北明喝了酒异常听话,略微前倾身体,额头靠向她,沉声说:“好。”

剩了半听酒,他没再碰过。

“怎么不喝了?”朱老头问。

沈北明没有直接回答,用湿巾拭了下手起身往外走,“去趟洗手间。”

洗手间前的走廊十分昏暗,天花板上排着若干灯泡,但只亮着两颗。走廊尽头的窗户不知道被谁打开,大敞着灌进冷风。阴冷又潮湿。

洗手的区域横在男女洗手间中央,水池有高有低,水龙头里只有冷水。几乎每个洗手的人都一边跺着脚,一边用水随便沾湿指尖,然后飞快跑回相对温暖的大堂或包厢。

沈北明不怎么怕冷,但并非感觉不到。白皙修长的手在冰水下面冲了会儿,指关节泛起红来。

这里既不提供擦手的纸,也没有吹水机。沈北明顿了片刻,湿着手往回走。

林朗不知什么时候从包厢里出来了,正从这条狭窄走廊的另一侧走来。

看见沈北明,便想到刚才在包厢里,阮渔和他靠得十分近,低声耳语。林朗觉得空气里飘着股醋酸味。

“沈北明。”他喊了一声。

沈北明径直从他身边走过,“洗手间在最尽头。”

林朗提高音调说:“你喜欢阮阮姐吧?你在追她?”

沈北明驻足,转身。

“我们都是男人,你也不用不承认,我看得出来你对她有意思。”

林朗往回走了几步,停在沈北明跟前。

他又有些后悔。沈北明比他高,昏暗的光线从头顶打下来,沈北明的眼神显得更冷漠、更倨傲。于是他又退了一步,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。

沈北明似笑非笑,居高临下看着他,似乎在等他继续说点什么。

沉默不是林朗预期得到的反馈,与沈北明喜怒不形于色的从容相比,他开始感到不快与急躁。

“我和她交往过。”

林朗自认为这句话如一石击破水中天,足以击溃沈北明的冷静。

可他等了又等,只等来沈北明一句。

“我知道。”

林朗一愣,万般错愕,“你知道?你怎么会知道?”

沈北明面色照旧,语调透出一丝不耐,“还想说什么?”

林朗被他催促得张了张口,一大段话呼之欲出,到了嘴边却溶解得一干二净。能说什么?沈北明竟然知道阮渔和自己的一段过往,他是如何表现得那么镇定?既然喜欢,既然想追求阮渔,如何会如此平静地面对她的前男友?林朗不解。

再次张口,林朗听见自己的声音回荡。

“那你知道阮渔从来没想过要结婚吗?她谈恋爱只是为了玩玩,为了刺激。即便你追求成功,最多也只能和她在一起三个月。期限一到,她会头也不回地离开你。”

或许是受了沈北明的影响,林朗也不想叫阮渔一声“姐”。但他没想到自己一张口,竟全是些酸腐的言语。他心里有些后悔这么说,可又克制不住地想听听沈北明的反应。

却没想到沈北明轻笑了一声。

“我知道。”

林朗露出似笑似哭的矛盾表情,略带讽意地说:“你又知道?我看你是为了面子在装作知道。如果你真的知道,又怎么会还追求呢?难不成,你也只是想玩玩?”

谁又会在早知无果的情况下,还契而不舍?

“她没想过结婚或许是真的,不过,”沈北明语调微扬,奉还讽意,“三个月的期限是谣言。”

“沈北明,你别自以为了解她,我和她最起码还——”

“林朗。”

阮渔出声打断,从沈北明身后走出来。

身材高大的沈北明站在狭窄的走廊中央,如同一睹实墙,让林朗完全没有注意到阮渔是何时走得这么近的。

“阮阮姐,我……”

“借过一下,我先去洗个手。”阮渔嗓音一贯地轻和。

林朗欲言又止,只好先侧身让出空间。

阮渔什么也没说,径直走向洗手池,身后的两道视线也跟着她。水流到她指尖时,她皱了皱眉头,真冰啊。她忍耐着洗了很久,一直搓到大闸蟹的腥味消失,飘起餐馆提供的劣质洗手液香气为止。

洗完手往回走,她停在两个人之间。

参加开幕式时喷的甜腻香水味这时已经不剩多少,身上更多的是食物的烟火气,和发丝间飘出来的淡淡柑柠香。

“阮阮姐,我不是那个意思,你别生我气……”林朗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驳。

刚才面对沈北明的时候,他的理智好像被怪兽吞噬了,言语都带着刺,不经思考就说了些胡话。他更没想到会被阮渔听见。

阮渔摆摆手,语气淡淡说:“你没说错什么,我为什么会生气?”

反问句一出口,林朗觉得她更像是在生气了。

“我……对不起。”林朗不是嘴硬的人,面对阮渔,他的脾气自然而然地软了下来,“我一想到他在追求你,我就吃醋了,说话没经过大脑。”

阮渔怔了下,转头去看沈北明。

他闲适地杵着,像棵长在那的树,垂落的双手和她一样,还滴着冰水,手背和指骨通红。他听见林朗的话,也没什么反应,既不否认也不承认,只是安静地正对前方。可由于光从上方而来,他的眼睛被藏在眉骨的阴影下,阮渔并不知道他此刻在看谁,又是暗含何种情绪。

阮渔转向林朗,语气平淡地解释:“他没有在追求我。”

林朗微愣,“可是他……”

“他是我前男友,我们已经分手一个多月。因为他姐姐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不得不和他有些交集。”

不得不。

沈北明的身体微微向阮渔倾侧,眼睛里依旧只有晦暗不明的阴影。

林朗愕然张开嘴,一刹那间觉得自己身处平地,却被丢了一颗炸弹。

沈北明竟然和阮渔谈过?

阮渔说他没有在追求她,交集也是被迫而为,可是——

可是林朗同为男人,一点也不认同阮渔这次的所想,她显然不够了解男人的心思。

阮渔刚说出口,就有些后悔。

虽然这番解释能让林朗不再胡乱猜想,扼杀一些可能出现的意外。但——

“林朗,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?”阮渔抬眼看他。

林朗回神,“阮阮姐你说。”

“我和沈北明的关系,请你别和任何人说。”

林朗问:“他们……都不知道吗?”

“嗯,我不想因为过去式的东西而影响其他事情。”阮渔顿了顿,“拜托了。”

实际上,林朗和沈云璃不认识,和姜天如也早已没有什么联系,如果不是因为这次比赛,林朗和她们根本不会再有干系。

只要他不刻意去提,便没有人会知道。

阮渔认为林朗不是那样多嘴的人。

“我——”

林朗看了看阮渔,又看了看沈北明。

他们站在他面前,好像他们才是一个集体,而他是被刨除在外的。

明明都只是她的过去式。

为什么自己却总有种被沈北明压迫的窒息感。

但是。

“好,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。”

阮渔的请求,他不会不理。

更何况,把这件事公之于众对林朗来说,没有任何益处。

他丝毫不怀疑如果关系公众,沈北明会更肆无忌惮、厚颜无耻。

林朗整理好混乱的情绪,乖巧地再次向阮渔确认:“阮阮姐,你没有生我气吧?”

阮渔摇头,“当然没有。”

她没那么在乎闲言碎语,如果在乎,她早该死过一回了。

回到包厢后,聚餐也到了尾声。虽然这顿饭对阮渔这边的人来说,实在不算愉快,更像是在坐牢,但起码林朗之后应该不会再单方面地和沈北明怄气。在比赛结束之前,他们或许还会见面,这是阮渔想的最坏打算,因此提前解除不必要的误会也是好事。

和空云杂志社的人分开后,姜天如被男友接走,把沈云璃的这位弟弟托付给阮渔。

沈云璃离开前分明是让沈北明照顾她们,临了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照顾谁。

寒夜冷风中,阮渔和沈北明并排走向停车场,彼此沉默,只有路段里时不时开过的车声打扰清静。

过了许久。

“沈北明,你应该还没醉吧?”

“醉了。”

“……嗯,也是。没醉的话,也就不会和林朗在那胡诌。”

沈北明驻足:“胡诌?”

阮渔也停下来,“他性格偏幼稚,像小孩子,可你不是。你根本没必要和他说那些话,不理会就是了。”

沉默短暂却凝重。

“我是什么性格?”他问。

阮渔说:“成熟,也理性。”

沈北明笑了声。

对于他这种仿佛在挖苦她的笑声,阮渔并不意外。毕竟他们的分手并不愉快。

阮渔始终认为沈北明对她有些怨恨,是再正常不过的。

“你方便自己坐地铁吗?开车肯定不行。”

沈北明没说话。

阮渔叹了口气,“算了,我送你回去。”

她踏步出去,就是不见沈北明跟上来。只能退后几步催促他。

“走快一点吧,离停车场还有好长一段路呢。”

沈北明虽然是不易打发的性格,但和他交流起来,阮渔不必装腔作势。

她不用当照顾弟弟的姐姐,安慰对方的情绪;也不用压抑自我,隐藏自己不完美的一面。

她在沈北明面前,格外自私。

夜晚冷得刺骨,阮渔一秒也不想在户外待下去,见沈北明终于迈步,她也开始加快步伐。

刚走了两步,一件带着温暖的大衣从头顶落下,将她整个人都盖住。

后背吹来的凉意荡然无存。

阮渔怔在原地,看着沈北明徐步从右边往前走。

她看着他单薄的毛衣,不禁皱起眉,手指攥紧大衣的边追上去。

“其实不用,你这么穿肯定会感冒的——”

沈北明倏然回头,眼底泛着红色的血丝,定定看向她。

阮渔冷不丁将话咽了下去,意外地感到一丝无措。

她没见沈北明露出那样的表情过。

更分不清那究竟是他的情绪,还是寒风吹拂眼睛的生理反应。

“阮渔。”

阮渔下意识仰头回应:“嗯?”

“为什么唯独和我交往了六个月?”

他像匹寒夜里的孤狼,孤身犯险,只为回到路途中瞥见的岩羊身边。

为了饱腹?还是为了温暖?

作者有话要说:你猜为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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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指尖勾着衣服的肩带问:“哪种朋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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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
·互为唯一

·青梅竹马破镜重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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