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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013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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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朗看向眼前比自己高一些的男人。

对方微微侧着脸,低斜的视线分明看向阮渔,眼睛深邃,仿佛有许多见不得人的思绪藏在幽暗的瞳孔里。他站姿挺拔,神情透着慵懒,浑身写满与生俱来的自信,甚至是自负,目空一切。

他是谁?

林朗敏锐地嗅出一丝不寻常。

沈北明的夸赞太过突然,阮渔表情僵住,背脊也绷得紧直。他是故意在阴阳怪气吗?以他的性格,在交往时都不曾主动夸过她好看。他不是爱讲漂亮话的人,冷漠的话倒是常对旁人讲。

阮渔试图转移众人的注意力,“程大从来没评过这些,别说这个了。我们不是要拍照吗?先去银杏林吧。”

状况外的姜天如顺着阮渔的话说了下去:“对,银杏林很美,虽然现在不是最好的季节,但仍然值得一去。”

“好。”

沈北明一反常态地搭腔,除此之外无人说话,空气仿佛凝结成霜。

最亲近的沈云璃没觉察出任何异样,她知道沈北明刚被人分手,此刻心里八成还惦念着前女友。阮渔又是自己最好的朋友,他这个作为弟弟的,夸认识的姐姐也不是一件多么违背常理的事。最多是不太像能从他那张狗嘴里吐出的象牙罢了。

姜天如拍了拍一动不动的林朗,“你要一起吗?”

阮渔不给林朗回答的机会,迅速说:“林朗你应该要回杂志社吧?”

林朗嘴边呼之欲出的话被堵住,他愣了半秒,微微下垂的眼尾透出丝委屈来。换做是从前,他这会儿的眼眶该红了,但他到底已经长大成熟。

“今天不用回,”他指着沈北明问,“这位是?”

沈云璃不认识林朗,但也察觉出一丝微妙,于是觑了一眼冷脸的沈北明。林朗这么问,恐怕是误把沈北明当成是阮渔的追求者了。

她笑着解释道:“这是我弟弟,今天陪我来的。”

林朗眉间的褶皱非但没松开,反而蹙得更紧了。

原本他也没有奢想过和阮渔再有什么故事,他清楚阮渔的个性,也知道他们不合适。但当看到沈北明那刻,林朗心里不知名的男性胜负欲被点燃了。比起对阮渔的余情未了,他更直白地讨厌沈北明身上的倨傲气质,这让他觉得自己被比了下去。

“我想和你们一起在关大走走,好久没见天如姐和阮阮姐了。”他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,一下点燃了沈云璃心里的姐性。

沈北明什么时候会露出这么灿烂的笑容?这才是当弟弟的应该有的模样,而不是那副讨厌的嘴脸。

“那就一起嘛。”沈云璃捂着嘴忍不住笑开怀。

“云璃!”阮渔低声喝住,拉了拉她的衣袖。

沈云璃凑近她小声问:“你很不对劲,这弟弟该不会是你某任前男友吧?”

“……”阮渔点头。

沈云璃一愣:“真是啊?那这状况就有些复杂了。”

不,状况比沈云璃想象得还复杂。

阮渔此刻不仅不觉得寒冷,她甚至想直接从岸边跳进湖里冷静冷静。

银杏林座落在关城大学的东南侧,是校内著名的打卡圣地。上月是赏银杏最好的时节,成片成片金黄色的扇形叶片堆满枝头,塑起童话般的秋季,甚至还上过微博热搜。

路途中,几人不知怎的介绍起姓名。

林朗,二十六岁,杂志记者。

沈北明,二十五岁,闲人一个。

林朗笑了声,转头看沈北明,“原来你比我小一岁。不过也二十五了,怎么还不找个正经工作?”

沈北明没搭腔,低头刷着手机,拇指在屏幕上快速滑动。

林朗撇了撇嘴,阔步追上独自走在队伍最前方的阮渔。

“阮阮姐,你和沈北明是什么时候认识的?很熟吗?”

阮渔皱着眉头,不怎么想说话。

但她并不能真的晾着林朗不理,毕竟他并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。

“不熟,今年刚认识的。”

后半句她说的是实话,但背后冷不丁传来一声笑,不咸不淡的,像极了树梢上刚结成形的果子,夹着酸涩的味道。

……

如果要问对阮渔来说,沈北明和林朗哪一个更好交流,或者说打发,答案显然是后者。

林朗心思简单,没什么城府,性格也柔软,做不出任何出人意料的事情。

虽然沈北明比林朗更年轻,但性格却成熟得多,也更让人猜不透。最致命的还是沈北明和沈云璃的关系,这让阮渔不得不小心翼翼,以免暴露那段过往。

阮渔不是没想过向沈云璃坦白,但她怕与沈云璃之间心生芥蒂,哪怕是1%的可能。虽然心里明白这样欺瞒不厚道,可她就像条溺水的鱼,不想失去爱情以外的任何感情。

即便她知道或许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,阮渔还是固执地、自欺欺人地想要躲避那一天的到来。

五人抵达银杏林时,天空已经暗淡下来,赶着最后一缕灰蒙蒙的光亮,阮渔给沈云璃和姜天如拍了照。她没什么兴致,只在最后一起照了张合照。

时间虽还不晚,没过多久天色还是彻底暗了下来。日历上的数字一天天翻着篇,黑夜的时间在不断延长,气温也愈来愈低。

几人的外套已经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室外闲逛,阮渔找准时机开口说:“林朗,你该回家了,你爸妈会担心。”

阮渔还记得当初交往时,一到晚饭时间,林朗的父母便会打电话来催促他回家,也因此他们从未一起吃过晚餐,也未在夜晚约会过。

林朗怔了怔,神情变得有些五味杂陈,“没想到阮阮姐你还记得。”

阮渔其实没有刻意去记这件事,只是在她的印象中,林朗家是一个极端传统的家庭,规矩严苛,而他也从不对父母说“不”。就连领带改选择哪条,都得一点不差地按照父母的安排来做。自然地,他也从来没有和家人说过恋爱的事。

夜色下,只有路边的一盏路灯还照亮着行人。

食堂热闹非凡,打水房也不落下风,红色的热水瓶是这条动线上的明星。空气里飘着年轻的声音,欢声笑语。

学生时代对阮渔来说已经颇为久远,快乐的那些记忆早早变得模糊。

沈北明插手站在路灯的一圈光下,远远看着阮渔和林朗。顽强的几只飞虫绕着炙热的光源乱舞。气温变低,寒夜冗长,不仅人的情绪变低变闷,多数生物都不再鲜活,没有蝉鸣,没有鸟叫,只有人类抵抗着。

过了一会儿,林朗说:“阮阮姐,我已经转正两年了,工作需要应酬,现在的我不用那么早回家。”

阮渔没说话。

林朗抬起手机看了一眼,正色道:“我和同事要聚餐,一起吃顿晚饭吧,我请客。”

“不……”

阮渔拒绝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。

林朗语速快,喘气的空档也短,飞快又说:“后天是我生日,今天难得和阮阮姐还有天如姐在一起,我想着人多热闹。一些老同事也想见见你们。阮阮姐,你还没有陪我过过生日。”

他末尾的语气忽然变得低落,像腾空的热气球忽然被扎破了。

拒绝的话卡在喉咙里,变得难以说出。

阮渔和林朗交往不过两个多月,既没赶上他的生日,也没赶上她的。如果让阮渔回忆那段恋爱,大抵只有两个字——平淡。

再坏一点讲,是无聊。

但这么说实在太过冷漠和残忍。

林朗又用他标准的委屈眼盯着阮渔,侧面打来的光线和夜晚的凉风将这画面衬托得更可怜。

阮渔被扑面而来的风吹得直发抖,她迫切地想要结束这一切。

尽管可怜,尽管委屈,但如果心软,就又会成为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缠脚布。

还是不去吧。

没等阮渔开口,一直缄默的沈北明忽而走至她身前。

高大宽阔的脊背,既挡住了晚风的吹拂,也挡住了林朗那双委屈的眼睛。

他嗓音略带倦意地说:“带路。”

林朗一愣,皱起眉,“什么?”

沈北明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,“不是吃饭吗?带路。”

聚餐的地点定在大学路上的家常菜馆。阮渔他们抵达的时候,杂志社的人早已落座。算起来总共八个人,正好坐满小包厢的一个圆桌。

“哟,这不阮渔嘛,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啊,比两年前更成熟了。”

说话的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,和阮渔当过一段时间的同事。阮渔只记得他的绰号,朱老头。

他虽然年纪不是社内最大的,却比谁都爱教育人,逮着年纪比他轻的就一通大道理。“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还多”是他最爱说的话。他不知道阮渔行过的路,比他想象得多得多。

阮渔没搭理他,坐下开始玩手机。

姜天如这会儿良心发现了,知道一屁股坐在中间,隔开林朗和阮渔。沈云璃坐在阮渔另一边,沈北明则挨着她。

菜是杂志社的人提前点好的,其余人也就凑合吃。林朗说要是不够还可以再点,姜天如摆摆手说足够了。

上菜期间,朱老头用不大不小地声音指责阮渔没礼貌,音量恰好让所有人都能听见,又不响亮。只不过所有人又默契地装作没听到,他吃了个瘪,转移起话题。

“小林,后天就是你生日了吧,多大了?”

“周岁二十六了。”

“真是长大了。我还记得你刚进杂志社的时候,乖得很呐,别人说什么你就听什么。听说你和阮渔社内恋爱的时候,我吓了一跳。还好没影响你转正,不然你以后可要后悔死了。”

林朗干干地笑了两声,余光观察着阮渔,发现她正专心吃大闸蟹,根本没有在听。

朱老头的话难听,林朗听着也不舒服,但他总归还想探探阮渔的态度,她是不是真的对他死了感情。观察了很久,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从阮渔身上找到一丝曾有过感情的痕迹。哪怕是风吹过坚硬的石头,也该有风痕。

说是聚餐,其实两拨人都只和自己的同伴谈话,林朗夹在中间,很不适。

饭吃到一半,沈云璃去包厢外接了一个电话,回来时一脸愁容。

“今天拍的素材有点问题,我得回电视台一趟。唉,大晚上的还不让我休息。”

阮渔问:“急事?我送你过去吧。”

沈云璃摆手,“这里坐地铁2号线直达我们电视台楼下,你就安心在这吃饭,不然一会儿又该胃痛了。”

紧接着沈云璃拍了一下沈北明,“你负责照顾好泡泡和天如,出任何事我惟你是问。”

沈北明眼皮也没抬一下,“嗯。”

朱老头是饭桌上年龄最大的,自然而然地摆出一副长辈做派。

“小伙子今年几岁了?”他向沈北明抛出问题,但像石头沉入大海,没有得到回应。

沈北明用指尖叩了叩阮渔餐盘边的桌面,“蟹腿给我。”

“嗯?”阮渔抬眼怔了下。

沈北明淡淡说:“不是不吃?”

“……”

她确实不喜欢吃蟹腿,主要是没耐心去将壳与肉分离,往往都是直接咬下去,壳连着肉又一起吐掉。她只喜欢吃蟹膏,沾上醋后,味道浓郁能刺激她的味蕾。

可沈北明也不能因为沈云璃刚走,就丝毫不掩饰。

阮渔低声说:“我能吃,你先别和我说话。”

也幸好姜天如在和男朋友聊天,没有关注这边。

“沈北明,朱哥在问你话。”林朗从相隔几个位置的地方喊了一句。

沈北明这才徐徐抬眼,语调极为冷淡:“谁?”

“朱哥问你几岁,”下一秒林朗却替他回答了,“他二十五岁,是刚才走的那个姐姐的亲弟弟。”

朱老头酒意上头,满脸通红一笑:“比你还年轻啊。来来,小伙子你也喝点酒,这冬天啊,喝点酒最舒服了。”

朱老头是个酒鬼,阮渔还在杂志社工作的时候,就见他因为喝酒在工作上闹过两次事故。不过他在杂志社资历深,又颇有关系,也没人说他什么,只是默默替他擦了屁股。

沈北明和杂志社任何人都不认识,今天这餐他恐怕比阮渔更不自在。阮渔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会拒绝喝酒的提议。

过了许久。

“阮渔。”

沈北明侧身,右手臂闲适地搭在桌沿上,看着阮渔。

“我能喝酒么?”

阮渔一怔,同时木呆呆看过来的还有林朗。

“你,问我干嘛?”

沈北明说:“我喝酒就不能开车,还要请你送我回去。”

“……”

林朗起身,用胳膊指着杂志社的人,比划了一圈,“我们可以送你回去。”

沈北明抬头冷冷看了他一眼,“不劳烦,我和阮渔顺路。”

大约是从见到沈北明开始,林朗便觉得有根针一直在刺着他的耳朵。现在他终于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。

沈北明没叫过阮渔哪怕一次“姐”。

林朗再笨,作为男人,他也知道那是什么意思。

是占有,是熟稔,是非分之想。

阮渔一直没回答。

沈北明又问了一次:“所以,你同意我喝酒吗?”

他停顿了一会儿。

“阮渔。”

包厢的空气中飘满酒气,熏得人有些迷醉。

经沈北明之口说出来的名字,不知怎的,滚烫而暧昧。

作者有话要说:虽然成熟,但也不是没有幼稚的时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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