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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11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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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丰远一时没看清,只以为她手里拿的是面小镜子,等看仔细了,才发现那不是什么普通的镜子,而是视镜,其上的画面,正是将才他们一群人欺负秦昼的场景。

王丰远眉头紧皱,意识到事情不妙。

“我知道师兄师姐向来对你们有所偏袒,纵然是将他们叫来,也只会息事宁人,但有这样东西在,若是‘不小心’被执法司的人看到,怕是他们也保不得你了吧。”沈朝宁笑完了眼,明明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,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。

执法司隶属于天地玄黄四门弟子之外,用于维护师门内的秩序,执法者的修为皆在金丹之上,远非他们这些新弟子能够招惹得起,而且据说这一任执法司的司主油盐不进,秉公职守,很难对付的一个刺头,若是落到他手上,足有苦头吃。

更何况还有这样的“证据”在手。

王丰远不敢再迟疑了,当即摆了副笑脸,连称呼都变得庄重起来:“沈道友何必如此见外,既然是同门,再大的仇也放不过隔夜,他偷我的东西我便不与他计较了,只要你将那视镜给我……”

沈朝宁笑了:“他偷你东西,与我有什么关系,那是你们的事,犯不着用来和我交换。你若是觉得气不过,横竖有执法司在,由着他们处理,想来也不会有所偏袒。”

沈朝宁牙尖嘴利,脑子又灵光,王丰远语塞,着实说不过她。

沈朝宁却并不恋战,一面转着手上的视镜,一面目含讥诮看着他:“若无旁的事你先回去罢,这视镜暂且先留在我手上,也算做个凭证,你日后再做这样对待同门,也别怪我不客气。”

她有意咬重了“同门”二字,明艳的笑容中满是嘲讽,王丰远被如此拿捏,简直恨得牙痒痒,一时脑子发昏想去抢,沈朝宁却比他先一步,眼疾手快收进了乾坤袋里。

她一扬眉:“王道友?”

王丰远讪讪收回手,笑容僵硬:“……沈道友所言极是,我自是不该私底下来找他算账,以后不会了。”

沈朝宁未置可否,只好整以暇觑着他。王丰远知道今天是拿不回来了,不能急于一时,略一思量,咬咬牙只能领着其他人先离开了。

他们走后,湖边归于安静,甚至都听得到不远处灵兽的鸣叫声。

沈朝宁提起裙摆俯下身,这时方才有空检查地上那人的情况,显然秦昼已是快要陷入昏厥。她轻轻推了他一下:“能起来吗?”

秦昼长睫微颤,似乎想要睁开眼,却睁不开,他缓缓抬起手,嘴里嘟囔着不知道说了句什么,但还没碰到沈朝宁,就又摔落。

这下他彻底昏了过去。

秦昼生长在边关,出生即是军户,他没有万贯家财的父亲,也没有声名显赫的家世,他很普通,他的父母也很普通,在十四岁之前,普普通通的一家三口,就过着平平凡凡的日子,一如镇守边关的其他士卒。

回想那段时光,算不上安稳,但也有着细碎闪光的幸福可言。每日黄昏从军营回来的阿父都会带一些军中的食物,有时是快要烂掉的果子,但有时又是半个凉掉的烧鸡,他帮着阿娘砍完柴割完草,便喜欢坐在土墩子前等着,边关蛮荒之地,少树,白日里烈日灼灼,傍晚风才会变得凉爽起来,他远远望见阿父,就跳下土墩子,一边招手一边迎着跑去,那是一天里他最喜欢的时候,充满着未知的期待。

至于他阿娘,是个温柔的女子,从不对他说重话发脾气,相貌生得极为清秀,不像边关土生土长,倒似是生养在江南水乡的温婉闺秀,尽管风吹日晒,一身的白皙肤色却如昔。秦昼肖母,眉眼像极了他阿娘,小时还看不出什么,长大了常常被人笑作小白脸。

他也有很多的伙伴。边关这样特殊的地方,物资缺乏,又有着意想不到的危险,大约是生存都困难,便少了富庶之地的勾心斗角,适龄的孩子不论家父上下级,都能玩在一起。年幼时的秦昼尚且还是个活泼的小孩,又好动,常常领着小伙伴爬树掏鸟蛋,下河摸鱼虾,俨然孩子堆里的小头头。

这就是他平凡到不出挑的人生。若无意外顺顺利利长大,他应该会继承阿父的衣钵,拿起长枪进入军营,成为一名毫不起眼的戍边小卒,到了适婚的年纪,他阿娘会为他选一家合适的姑娘嫁进来,再之后结婚生子,俨然他阿父。

如果没有意外。

起初是边关告急,平静了十几年的两个风起云涌,因为老王去世新王上位而横生波澜,随后边境摩擦不断,交战不休,戍边的士兵被迫拿起刀枪重返战场。边关物资本就短缺,后方的补给军饷因为前朝党同伐异的党派之争而迟迟不到。战事吃紧,愈演愈烈,军士死伤无数,溃不成军。

他阿父死在了战场上,阿娘因为战争带来的时疫撒手人寰,随后交好的叔伯婶娘也死的死病的病,再之后是被迫拉上战场的同伴。他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去,最终敌国十万铁骑浩浩荡荡踏入边城,烧杀劫掠无恶不作,援军迟迟不到,整座城镇拱手让人。

所有人都死了,只有因为采药而在山中耽搁了一夜的秦昼逃过一劫。他背着箩筐下山,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城的鲜血,伏尸千里血流成河,城中是死一般的寂静。

那是他人生中最为黑暗的一日,甚至时隔很多年之后已然难以忘怀。全城下来没有一个活人,只有赶不尽的苍蝇在死尸之上来回盘旋。秦昼大受刺激。跌跌撞撞地跑出城外,却被在外巡逻的探子发现。在一队人马的追杀之下,他不小心跌落山崖。但命运或许是眷顾他的,他不仅没有摔死,反而跌进了一处山洞,山洞里有果子有活泉,给他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。

也是在山洞中,他误打误撞捡到了封尘已久的上古法器九阵图,沉寂了千年的九阵图不甘落寞,不论他的资质如何,便强行认了主。这是一个现实的世界,人被分为三六九等,穷人,富人,凡士,修道者,修道者之上还有仙君。

而他们,是活在最低端的,必要时可以被毫不顾忌放弃践踏的草芥。

可是他并不想活得如同草芥。

秦昼想。

像他阿父那样,死了就死了,没有人会在意,也没有人理会,宛如一粒尘土,消失过后就无人问津,就好似从不曾活过。

也是那时,秦昼方才明白了那些修士时常挂在嘴边的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”究竟是何意。

只要活着,就会被天地间的命运法则摆布。

所以他要修道,他要成仙,他要成为凡人之上的主宰者,他要他的命只归自己。

靠着这个信念,秦昼咬紧牙关从山洞中带着九阵图爬了出来,那些追兵大概觉得他已经死了,又或许觉得他活不活下来也无足轻重,因而早已散去。

听人说绛仙门是当世最厉害的修仙门派,他九死一生搭了仙舟来到了上州,传闻中修道者的净土。

他顺利进入了绛仙门,拿到了玉牌,正要以为万事无忧,那个高高在上的命运又同他开了个玩笑。

浑浊五灵根。

道界公认最无望大道的灵根资质。

甘心吗?他当然不甘心,九死一生从边关逃到上州,为的不是做一个连筑基期都无法到达的废物。

绝望与痛苦铺天盖地一点一点将他淹没,与之相比,和齐司逸结仇,被王丰远欺辱,都算不了什么。

他当然知道王丰远是故意在找茬,无论那件衣服有没有丢,他都会寻到合适的借口为难他。一如前几次,他们围堵着他,拳头如雨点般落在身上,很疼,但是他却再没有了像从前一样反抗的气力。他放任自己不去抵抗,反正也不会有人来救他,他甚至期盼最好能够被打死,潦草结束这荒唐的一生。

可是——

“诸位真是好兴致,不过几个人打一个,未免太没风度了吧。”

脆生生,好听极了,带着几分的俏皮与漫不经心。

他努力想要睁开眼是谁来了,却怎么也睁不开,只知道那人是来帮他。

他陷入了比黑夜更漫长的黑暗中。

你甘心吗?

一个冷冰冰的声音

他不甘心。

他当然不甘心——

秦昼倏地睁开了眼,像溺水的人重新回到了岸上,大口大口喘着气。

周身的疼痛已经消失了,醒来恍惚了片刻,才发现自己好像只是做了一个冗长的梦。

他梦到了在柳镇的事,还有战争,屠城,他坠落山崖,带着九阵图逃出生天,来到上州绛仙门,被王丰远欺凌折磨,最后是那个从林中走出来的人……

所有一切都交杂堆织在一起,他的思绪混乱不堪,耳边却在这时传来一个声音:

“你醒了?”

秦昼一怔,循着声音抬头看去,靠近槐树倚着个少女,正双手抱在胸前,静静地垂眸瞧向他。

秦昼呆滞了片刻,一时分不清自己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。

沈朝宁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:“还好吗?”

秦昼看向四周,他们还身处在之前的林子里,只不过日头已经由正上专为了西斜,暮色柔和地洒落进林间,照出浅浅的金色。

昏倒前的记忆才尽数回来。

是她救了自己。

秦昼回过神来,慌忙起身,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身上的伤不仅好了个七七八八,还有股真气源源不断地流入丹田内,映在识海深处的九阵图隐隐发着微光,与几天前他查看时的黯淡截然不同。

……这是怎么回事?

秦昼一脸的错愕,抬头呆呆望向眼前的少女,沈朝宁将才已用避尘珠将他收拾干净,露出白皙俊俏的一张脸,男生女相,好生清秀。

沈朝宁向来对长得好看的人多有几分耐心,她笑了笑,身子稍稍倾过来些,指着自己,才慢悠悠道:“你知道,我是谁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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