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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014 酸馅馒头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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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理说,酒足饭饱,再加上阿树那个能顶着雷鸣般呼噜声安然入梦的睡眠质量,绝对是能一觉到天亮的,偏偏,鼻头耸动,两个鼻孔一张一合,上头的一双眼睛便倏然睁了开来。

无他,梦里的大鱼大肉,哪能跟真真切切的佳肴打对台,浓郁的鲜香一涌,脑子当即被攻占下来,支使着躯体黑灯瞎火地往后厨摸。

阿树一边走,一边往下吞咽着口水,靠一个鼻子在稠密的雨雾中嗅出食物的种类——酸馅馒头,他能一口吃八个!

他顿时有了精神,步子愈大愈快,只是冲进厨房,却没能瞧见人影,灶膛的火星子倒是刚灭,锅上的蒸屉冒着热气,正是烫手的时候。他寻了块抹布,急吼吼地将盖子先开来,水汽立时扑了满眼。

阿树揉了揉眼睛,低头望去,不可置信地重新揉了一遍,可该有的酸馅馒头还是一个都没有,他不甘心地把蒸屉布上残留的面皮搓成一团,塞进嘴里,不顶饿,反倒被那软绵绵的口感勾出了肚里的馋虫。

咕噜噜的腹鸣响在了淅淅沥沥的雨声中,他竖着耳朵,隐约听见了个说话声,粗眉一横,就拎了根棒子往外蹿,定是有人把他的份一并吃了!

左脚追着右脚,从屋后跨到屋前,瞧见那道敞开的门缝,当即紧了紧右手,势要教训教训这个偷吃的贼,只是棒子弗一举起,门缝里就闯出来个人,阿树慌忙把棒子拢到身后,在雨里站得笔直。

“醒了就烧饭去。”

寇骞面无表情地合上门,从他身边略过,可股子菜香味儿,已然不由分说地钻进了他的鼻头——更饿了。

他咋就没有张嘴等吃的命呢?

阿树悻悻地跟在后头,难过良久,在走路不看路导致一头撞上柱子后,呲牙咧嘴地对上了寇骞一言难尽的表情。

“……还有一笼,吃去吧,给牛二留点就行。”

崔竹喧昨夜被气哭一回。

没错,是气哭,不是吓哭!

她思来想去,就寇骞那副能被她轻易呼来喝去的模样,能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,焉能吓唬到她这个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世家贵女,不过是一时没反应过来罢了,等她得了势,非得提刀架在这打渔的脖子上,将他吓得哭爹喊娘、涕泗横流。

至于现在么,寇骞出言不逊、态度不敬,她要扣他一百两银子,以儆效尤!

这般处决,心头那点郁气便彻底没了,崔竹喧神清气爽地洗漱完,就等着寇骞上门,亲口告诉他这个“好消息”。

然,叩门声照常响起,门外站的却不是那个人。

小丫头仍穿着那身肥大的衣裳,也不撑伞,就紧挨着屋檐站着,头顶的发丝被绵密的雨珠黏成条条缕缕,两手只顾着将一个小竹篮抱得严实,见门开了,便踮起脚尖往里冲,等崔竹喧合好门跟上时,小丫头已然将篮子里的宝贝摆上桌,招着手要向她邀功呢。

“阿姐,快来,刚出锅的馒头,再香不过了!”

许是一路走来,热气被吹散了大半,崔竹喧用木箸夹起一个,试探性地咬下黄豆大小的一块,不烫嘴,便放心地咬下去,绵绵软软的面皮裹着咸香的酸菜入口,貌不惊人的馒头,吃起来却别有一番风味。

小丫头便没她这般讲究了,檐下接了些雨水净手,就一手拿了一个,左一口右一口,将腮帮子填得鼓鼓囊囊,别说什么细嚼慢咽的,只恨不能把嗓子眼扣大些,将馒头一股脑儿塞进去。

却不想,吃得这般认真,却还空出点余光紧盯着她,瞧见崔竹喧搁下木箸,忙把伸进盘子里的手又撤回来,舌尖意犹未尽地舔过齿缝,显然是没吃饱。

“你不吃了?”

小丫头的目光在剩余的半盘馒头上流连,挨个惜别后,忍痛挪开目光,“老大只说让我陪你吃,没说我可以都吃完……要不阿姐你再吃一个吧?我这回吃快些!”

“他又不在,有什么好怕的?”话虽如此,崔竹喧还是配合地夹了一个馒头进碗,把自己伪装成正在用膳的模样,“寇骞平日里也是如此,不让你吃饱饭?还支使你干乱七八糟的活?”

“没有,老大上个月分给我的米,我都还没吃完呢!”小丫头顿了下,窘迫地挠了下头,“只是这个馒头太香了,老大很少肯给我做,上回——上回还是我染了风寒,以为自己要死了,哭了好久,他才肯下厨。”

风寒了吃馒头有什么用?怎么想也该是熬些参汤温补才对。崔竹喧不认同地想着,对面人却说至兴头,索性一屁股从板凳上弹起来,两手挥舞着比划,“老大可是在元兴楼待过的,整个白原洲都找不出第二个!”

“元兴楼是哪?”

“汾桡县最大的酒楼!”

崔竹喧微微挑眉,又问:“当掌勺大厨?”

小丫头顿时卡了壳,满面红光憋了回去,闷闷地坐回凳子上,半晌才出声:“是洗盘子的小工。”

堂屋里沉寂下来,只剩唇齿的咀嚼声和吞咽声。

这般似曾相识的画面,让崔竹喧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,自己又把天聊死了,她只能转起一个新的话头,“你叫什么名字?我今日先从教你写名字开始。”

小丫头忙灌了半碗水将馒头顺下去,“阿鲤,鲤鱼的鲤!”

崔竹喧否决了阿鲤想拿着树枝在黄泥地上练字的提议,头上淋雨,脚底踩泥,这哪有个读书的样子,纵然凑不齐学堂和大儒,好歹桌案和笔墨得有吧?

把桌上的多余物什撤掉,将泛黄的纸展开铺平,边角处用粗瓷碗压好,而后就是研墨、蘸墨,她捻着笔杆,在隶草行楷中犹豫不决,又在赵颜欧柳中举棋不定,但在瞥见边上人五指合拢的握笔姿势后,默然地扯动笔尖在纸面行走。

跟文盲探讨字间风骨无异于对牛弹琴,只需横平竖直地把笔画写清就好。

崔竹喧罕有耐性这般好的时候,连着演示三遍,这才把笔杆子递了过去。后者虽接了笔,却不急着落笔,右手举至眼前,左手吹毛求疵地上前调整指腹的位置,这个上去些,那个下去些,恨不得每根手指的间隔都跟方才瞧见的一模一样。

这还不算完,阿鲤深吸一口气,手腕下落,但落至笔尖与纸面相隔寸余时便停下,悬空临摹着,一边动腕,一边嘴里念念有词,崔竹喧不动声色地凑近了些,这才听清:

一撇,二横撇,三竖……

“怎么不直接写出来?”

“若写个错字上去,不就糟蹋了这纸?”阿鲤肉眼可见的紧张,每一次的呼吸,带着细细的笔尖都跟着轻颤,“我再准备一下。”

崔竹喧不置可否地在旁边落座,随手拿起草娃娃,打量着它脑门贴着的纸条。

色泽不够鲜亮,触手不够细腻,不够薄,不够轻,表面凹凸不平,边缘歪斜毛糙,别说是用来写字,便是拿去拧成一团砸人,她都要嫌这不够挺括结实,这种差劲的东西,有什么值得吝惜的必要?

蓝氏每年送来顶好的凝光纸,还不是由着她肆意涂抹,随意挥霍。

为纸发愁,崔竹喧平生还未有过。

“这纸,很贵吗?”她状若不经意地开口。

“贵,听说家里有好几亩地的人家都买不起纸读书,不然,读了书,去给人当账房可能挣好些银钱呢!”

崔竹喧沉默一会儿,轻手轻脚地起身出门,回卧房清点纸张库存去了。

她不会把寇骞的家底儿都给掏空了吧?

虽说这其中有寇骞家底儿太薄的原因,可现在还不知道哪天能走呢,要是寇骞没钱了,她岂不是得跟着一并喝西北风去?

痛定思痛,她决定采纳那个被她否决的提议,从明日起,还是让阿鲤去黄泥地练字去,当然,她还是用笔墨的,最多,最多俭省着些,墨里多掺水,字写小,维持在勉强能看清的程度就行。

阿鲤比她在族学里见过的那些个同窗勤勉得多,待她回去时,阿鲤已然洋洋洒洒写了满纸乌黑,风骨气韵自是没有,但肉眼可见的,越到后头,越是工整,那些个颤抖的线条,都慢慢舒展开来,笨头笨脑地立着。

丑是丑了些,但没一个错字。

阿鲤珍而重之地将那张纸仔细叠好,放在贴近心口的位置,又如约帮她梳好辫子,这才拎着篮子离开。

仍是不撑伞也不戴斗笠的,只是这回,小心护着的不是那只小小的篮子,而是心口那页粗糙的纸。

要不然,还是用在纸上写吧?

崔竹喧想,大不了把鞋上的珍珠当了,好歹也算是她的学生,太过穷酸,传出去,丢的不还是她的面子?

合上院门,回到堂屋,这才记起还未收拣的笔墨,欲要清洗时,瞥见砚台里余下的三四滴墨汁。

这般倒了,有些浪费。

她忽然想起那把丑丑的油纸伞,没有画,便由她画一幅上去。

孤高挺拔的竹子,是她。

又破又硬的石头,是寇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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