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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白露02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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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玉米得以顺利卖出,胡二娘和吴俏着实出了大力。程明月表示,无论如何都得酬谢她们二位。

胡二娘连忙摆手拒绝:“我不过是帮你运了几趟玉米,又守了一早晨的桥罢了,哪能收你钱!你不是还送了我玉米嘛,明年我也想种点,到时候种的时候你指点我一点就好。”

程明月笑道:“那个不能直接种,我回头直接给你玉米种子吧。”

玉米是一种自花授粉的植物,但若要长得好,则需进行杂交授粉,即控制本株的雌蕊不授本株雄蕊的花粉,这一过程颇为繁琐。

这也是为什么程明月要留那一片地的种子不收的原因,那片地是她专门预留出来用作种子的,而其他的则是观察种子正常长出来的结果,模拟农民买了种子回家自己种的。

所以,之前她送人的玉米以及胖掌柜收走的玉米,如果拿来种植的话,虽然能长,但结果肯定不如用杂交种子长出的好。

吴俏原本倒是不客气的想要酬劳,却被她娘几声咳嗽制止了。在她娘那几乎要抽搐的眼神暗示下,她只好悻悻地说:“不用了,你也送我点玉米种子就行。”

听到女儿这次顺着自己的心意说话,吴村正笑的格外开心:“明月为人爽朗,肯定会用心教我们玉米种植之法。”吴村正和吴俏一样自来熟,几个时辰前还是程娘子呢,现在已经喊上明月了。

吴村正已经盘算过了,按照程明月的说法,这个东西里头的棒子不能吃,只有外头的玉米粒是可以食用的。就算如此,只算玉米粒,每亩地也能产一千斤,也就是五石。

而桥头村正常的主粮中,产量最高的稻子每亩地只能产两石,小麦和谷子大概是一石多点。【1】

但可贵的是它不用向稻、谷、麦一样脱壳,也就是说,从可入口的部分来算,它的产量能达到这里水田的三倍,旱田的四倍!

吴村正从她和悦来楼掌柜的聊天中得知,这个东西口感独特,可以作为一种新鲜玩意向上头那些奶奶们引荐,说不定能风靡一时卖出高价。

如果程明月能带着桥头村把玉米种起来,那整个村子都能过上改头换面的日子,就算卖不到高价,那他们只需要把税粮种够,其他的全种这个玉米,就能多养活两倍的人!

两倍啊,这是何等概念!

能让程明月用心教他们玉米种植之法,才是最大的酬劳。

看到大家都坚决推辞,程明月便不再客套,忙了一夜大家都需要休息,拜别吴村正一家后,胡二娘心里挂念着小夫郎,跟程明月招呼一声,在程明月的调侃中在前面先一步走了。

程明月则领着叶云峥在后面慢慢的走,走了好一会,才拖着有些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。

一迈进家门,程明月就扭头把院子大门的门栓插上,回头问叶云峥:“你腿上伤口是不是又复发了。”

叶云峥脸上露出不自然的神色,他吞吞吐吐的说:“没,没有……”

程明月绷着脸看着他,在她的视线压迫下,他垂下头:“没有关系。”

因为伤口位置隐蔽,上次医馆大夫给他开了药之后,她就让他自己上药,没在管过。可刚刚从吴村正院子里出来,她发觉叶云峥步伐不太对,才想起来叶云峥腿上伤结痂没多久。

程明月这次不敢放任他自己处理,逼着他回屋里,把衣衫褪去,将腿上的纱布揭掉,褐色的痂块中渗出丝丝血液,她拿来剩下的药水帮他涂在伤口上,自责道:“怪我,明知道你伤口还没好,还让你连夜帮我搬玉米。”

她早该想到的。可有叶云峥帮着掰玉米速度快了好多,她便想,反正掰玉米可以,挑水应当也可以,挑水都可以,推个车也可以。

昨天晚上太兴奋,又急着把玉米搬到山下,她就把他身上还有伤口的事给忘了。

叶云峥微微一愣,说道:“真的没关系的,只是渗出来一点血而已,不影响恢复。”比这要重的伤口他都熬过,手指红肿还要日以继夜的织布缝衣他也做过,已经结痂的伤口渗出来一点血算什么。

可程明月语气不容置疑:“不行,这样你恢复时间会变慢的。以后你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马上告诉我。”

她觉得这事儿叶云峥也有责任,他要是感觉不舒服了,早点跟她说,她肯定不让他干这么重的活了。

逼着他答应之后,她才对他说:“昨天熬了一夜,今天就好好休息一天吧,我去担两桶水回来,你在家里什么都不要做。”

“记住,好好休息,什么都不要做!”程明月怕叶云峥又起来干别的,拿着扁担和水桶出来后还不忘提醒他。

叶云峥坐在床上,回想程明月刚刚那专注而心疼的神情,嘴角不知不觉的上扬。

程明月提着水桶来到河边,便看到胡二娘匆匆赶来,看到程明月,她便道:“太好了,在这里碰到你,就不用往你家里去了。”

程明月疑惑问:“怎么了,有事吗?”

胡二娘指了指天:“这个天看起来要下雨,我记得你田里头的棉花都已经长成了,得赶紧收了。”说完便告别程明月回去了,她也要抓紧时间收谷子。

此时的天空中漂浮着大块的云彩,云彩底部下染上了墨汁一样的黑色,层层叠叠地堆积着,仿佛随时都会倾泻下一场倾盆大雨。

程明月谢过胡二娘,担了水就往家里走。她踌躇着走进屋内,叶云峥果然还没睡,看到她便笑着问:“水提回来了?你也快来休息吧。”

程明月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:“休息不成了。”她指向外头的天空:“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下雨。”

“下雨?”叶云峥从床上站起来,到旁边堆着的工具堆里扒拉出来两个藤篾,这是之前他被程明月按在家中修养时编的,他把藤篾递给程明月:“走吧,地里的棉花不管不行。”

已经长开的棉桃如果淋了雨,后续棉花晒干要多花时间不说,一个不小心还容易烂铃长霉受损。

程明月望天:“本来还说大话,让你好好休息,结果还是得让你带着伤帮我干活。”

叶云峥哑然而笑:“你也要亲自下地去收,难不成我是客人,看着你动手,我什么也不干?再说了,收棉花只是耗时间,又不是什么重活。”

程明月又轻叹一声,无奈地伸手接过藤篾,随后紧随着叶云峥的脚步,一同朝着地里走去,准备采收棉花。

棉花这个东西是一种很难一次性收割的作物。哪怕是现代,除了新疆地区少雨日照长可以机械化一次性收割之外,其他地方棉花大部分都是人工摘收。

这是因为棉花的吐絮方式是自下而上的,往往当棉株下边的棉铃已长出大朵棉花时,顶部的棉桃却依旧青涩。

再者,棉花吐絮的时节正值多雨的秋季。一旦棉花开始吐絮,就必须及时进行采收,每吐絮一批便采收一批。

程明月地里棉花选用的是新疆棉的矮株,所以已经比普通的高株棉花好很多,有三分之二都已经开了,但受制于地理因素影响,仍有一部分棉桃还是青色的。

她来了这里之后一直没下过雨,天旱的厉害,之前也一直在忙别的,所以就没把收棉花放在心上,想着全开了之后一次性收齐。

哪想到这雨说来就来。

所幸的是,她地里种的棉花并不多,毕竟采用了多种植物间作的方式,其中棉花满打满算也不过半亩地。而且只需采摘已经开放的棉花,青色棉桃无需理会。

于是,程明月和叶云峥两人连饭都没顾得上吃,低头忙碌地采摘了好几个时辰。当天上开始滴雨,渐渐下起倾盆大雨之时,地里的棉花已经采了八九分了。

程明月又捡了些木棍等支撑物将留种的玉米杆子固定住,以防它们倒伏。因为之前是起垄种植的,所以排水还行,只要不是一连下好几天的大雨,就不会淹到。

如果真的连下好几天雨……那就只能冒着雨来挖排水沟了。

程明月让叶云峥先回去烧水洗澡换衣服,她则想再去已经摘完玉米地里检查下有没有漏摘的玉米。放在地里头,万一倒了就是浪费,捡回去还能作为今天的饭吃掉。

其他玉米几乎都已经被摘了回去,只有零星几根漏网之鱼,剩的全是高大的玉米杆子,以前程明月在现代时,他们都觉得这些玉米杆碍事又麻烦,机械化发展后,收玉米的时候就干脆直接把玉米杆粉碎还田。

可在机械化没有普及的年代,这些可都是家庭重要的资产。

养牛的话,新鲜的玉米秸秆斩碎了可以拌豆饼喂牛,猪羊也可以喂。

干了之后还能当柴火烧。

程明月没有养猪牛羊,所以这些玉米杆子,豆杆,棉花枝子都可以用来当做柴火,这样能少去深山里砍许多柴。

大雨倾盆而下,程明月抱着玉米,在田地里艰难地走着。

田里土地沾了水之后便全是泥,走起来一步一滑。泥泞的土地就是一片沼泽,每走一步都要废很大的劲。

程明月实在是太累了,这些天来,她一直忙碌不停,昨天更是一夜未眠,淋雨之后感觉脑袋晕晕乎乎的。

突然,她的脚下一滑,身体失去了平衡,玉米散落一地,她自己也重重地摔倒在泥地里。她试图站起来,可身体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,怎么也使不上劲。

程明月觉得自己八成是低血糖犯了,她想大声呼救,可声音却被雨声、雷声和风声淹没。

她自嘲的想,刚刚她还说叶云峥只顾着干活不爱惜身体,自己这才叫真正的不爱惜身体,为了几根玉米把小命丢在这里,真是说出去都被人笑话。

叶云峥已经被她赶回家了,她当时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一会儿就回家,他估计一时半会不会朝这里来。

而离她最近的邻居胡二娘家也有一河之隔,下着这么大的雨,不可能朝这里来。

没有人会来救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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