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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第 1 章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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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曦初露,孟家村还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。天边渐渐泛起鱼肚白,将天边的云彩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。山峦在晨雾中若隐若现,仿佛披上了一层轻纱,增添了几分神秘感。

一排排农家屋舍错落有致地分布在田间地头,几家勤快人家的屋顶上,已经袅袅升起了炊烟,在微风中轻轻摇曳,带着一股淡淡的草木香气,弥漫在清晨的空气中。

在山脚下,被两大间青砖大房挤着的一座破败茅草屋,有了动静。

新婚第二日的林多福,抹黑来到厨房。

简陋的泥巴屋下,几块粗糙的石板拼凑成的灶台便是厨房的全部。灶台上,一个陈旧的铁质锅具,边缘已被岁月和烈火侵蚀得坑坑洼洼,反射出黯淡的光泽。

厨房的墙壁上,除了必要的炊具外,几乎没有什么其他的摆设,凌乱肮脏,无地下脚,泥巴墙上烟熏火燎的痕迹清晰可见。屋顶上,几块残破的茅草顶,摇摇欲坠,今日正好有风,带着沙沙的声响,还有星星点点的灰尘落下。

林多福捂着嘴,咳嗽了几声,走到灶头后面,墙角处,一堆干枯的柴火和几捆稻草是唯一的燃料来源。

她上辈子虽然是二十一世纪城里人,但外婆家原先是农村人,小时候她也见识过土灶,且她有个特殊能力,只要脑子看过一遍的手工活,她就能一模一样复刻出来,所以穿越后,在林家待嫁的三天,看林母忙活,她也将灶头的活,该会的都学会了。

昨天是喜宴,但村里人难得吃一餐好的,所以饭菜全都吃得干净,并没有留下饭菜。

她看了一眼大灶头后面的墙角,叹了口气。

肮脏的墙角,除了一小袋粗糙的米粮和几个大小不一的番薯外,再无其他食材。那袋米粮还被仔细地包裹在一张泛黄的布中,显得尤为珍贵。番薯则静静地躺在角落,外皮上沾着泥土,仿佛在诉说着这个家的贫瘠。

这个家,实在太穷苦了些。

怪不得,她的那个便宜大姐不肯嫁过来。

开局再难,日子也得过下去,林多福推开厨房的窗户,让外面古代农村独有的清新空气中钻进来,呛人的炊烟一点点散去,林多福的心情总算开朗了一些。

她先烧上水,然后利索地撒了一把小米入土灶,放个蒸架,再蒸上六个米糠掺的窝窝头和六个番薯,便不敢再多。她坐到灶后,塞上柴火,等火烧起来,她便趁着煮饭的空档,从自己的工具箱里,取出铁丝,拼接已经切好的纤细竹子。

最近她想做几套竹节人的玩具套装,正好过了归宁日,就有一个大集。

能赚点钱,这日子也好过点。

手上干着活,并不用多动脑子,她的思绪就开始胡乱散发开来。

要说她如何嫁到这孟家的,要从三天前说起。

三天前,林家长姐一觉醒来,发了疯地说,她要和孟家村里走街串巷做小商贩的孟二狗好,要是非要她嫁给那没出息的孟鹤云,她就跳湖,一死了之。原主林多福去拦,没想到落了湖。

等林多福从湖里被救上来的时候,已经换成了21世纪的她。

林家二老看事情闹成这样,很是无奈,只能到孟家村来说,聘礼他们双倍退还,这亲事就作罢吧。

但孟家怎么可能同意,他们是坚决不同意的,这要是退了亲,这老大名声更臭了!

毕竟这孟家老大条件实在是差透了。

孟家老大孟鹤云,是个大龄科举青年,今年已有二十三岁,这在古代要是早的,孩子都满地跑了。

要说他为啥拖这么晚,一来为前程,二来为钱财。

农村孩子启蒙晚,孟鹤云十岁方才启蒙,十八岁第一次去考童生,他本也不是什么天赋型选手,足足考了五年,也就是到今年才过了童生试。

孟家爹娘原还想着等孟老大考上秀才,能选个镇上的姑娘当长媳,可惜儿子不争气,又如此大龄,托了好几个媒人,最后选中了林家十八岁的大女儿林满福。

那林家大闺女长得丰腴可人,又是极为能干的人物,家里外头事情一把抓,还有一手好女工,要不是林家拖着想多留几年,早就嫁出去了。

孟家二老,觉得这林家大姑娘实在是大儿子目前能娶到的最好的人选了。

这林家是手艺人家,家里虽然家资不丰,却是个有心气的,家里二女二儿。大儿子今年二十,跟着林父做木匠活,小儿子今年八岁,在村里学堂读书。林父对于小儿子充满了期望,就想找个读书人结亲,让姐夫带带自家小儿子,好让小儿子考上秀才,给他们林家改换门楣。

身为农家的他们,只要能出个秀才,他就心满意足了。

于是当孟家上门求亲后,林父特意去镇上思源学堂打听孟鹤云的学业,听到同学夸孟鹤云学问扎实,明年就要下场考秀才时,心里是十分高兴的。

两厢满意,这门亲事就自去年冬日定下,开春之后过了礼,孟家是厚道人家,特意选了春耕之后的时间拜堂成亲,这样人家姑娘进了门,可以相对清闲到秋收。

可就差这临门一脚了,谁知道出了这档子事情。

还是孟家婆母刘氏想到了林多福。

林多福排行老三,今年十六岁,名声没有姐姐响亮,但是人却好看地紧。

刘氏想到相看林满福的时候,见到的林多福。

那林三姑娘,白白嫩嫩,一张小小的巴掌脸上,一笑就露出个梨涡儿来,做事麻利,待人客气,看着喜庆又懂事。

刘氏甚至心里还有些庆幸,这林满福临时变卦,一看就是个心思多不好相与的,但是这林三,从面相上看就是极好的,老天保佑,老天保佑,不然这么好的闺女可不是要错过了。

对于孟家的提议,林家却犹豫了,实在是二女儿,自小娇气,就没怎么干过家里活,这当人家小儿子媳妇,有上头嫂嫂顶着,她靠一张甜嘴巴,也能讨巧,可要当他们孟家长子长媳,还是个读书人的媳妇,他们心慌啊。

不过耐不住,林多福自己愿意啊。

孟鹤云,这名字可是和她老公同名同姓的,她心里存着期待,万一,孟鹤云也和她一样,穿来了呢。

再退一万步,万一这不是她老公,只是个同名同姓的陌生人,但是这孟鹤云二十三的年纪,实在不算大的,能三十岁之前结婚的,都算早婚,更别说这年纪在现代才刚刚毕业。而且这方圆百里,都是山村,不是农夫就是屠夫,这孟鹤云到底算个知识分子,她和他,还能有共同语言。

在这盲婚哑嫁的时代,遇上个合适的就嫁了吧。下一个还不一定这个好呢。

于是大女儿哭哭啼啼不想嫁,二女儿欢欢喜喜说要嫁,外边孟家占着理,紧盯着等回复。

这好事便这么成了。

......

“老大家的,怎么不多睡会,你年纪小,多睡会,还能长长个子。”

婆母刘氏扣着衣服扣子,来到厨房,见林多福已经在煮饭,手里还不停做着活计,虽然心里满意,但嘴里还是要说一些场面话。

“哎,娘,我也睡不着,就起来给大家做早食。”林多福止住了漫无目的的思绪,抬头看向刘氏,笑着回答。

“这做的什么呀?”

“做了小米粥,又蒸了窝窝和番薯,我第一次做,也不知道合不合适,您看看?”

“刘氏看着林多福笑吟吟的嫩白脸蛋,稀罕地不行,她生了三个光头,可没有养过这般可人的闺女。

“好好,我看看。”刘氏一边笑着,一边打开了灶头。一股热气模糊了她的眼,她挥挥手,看了眼里头的吃食,不多不少,看来这林氏是有成见了。

手上有度,这才能过日子。

刘氏,又想到,昨晚上,老大家的肯定累着了,于是去厨里摸出个鸡蛋,打在碗里,用热水一冲,黄色的蛋液如同金黄的彩带围满了盈满了整个碗,土鸡蛋带着一股腥气,冲上了刘氏的鼻子。

“呕!”

刘氏被腥气冲的只犯恶心。

“娘,你怎么了?”林多福担心地走过来,帮刘氏顺背。

“没事,老毛病了,这一劳累,就容易胃难受。”

“娘,你去屋里再休息会,我一个人就行。”

刘氏摆摆手,怕林多福觉得腥气,取了点糖,撒在了蛋汤里。

“老大家的,昨晚上辛苦你了,来来来,吃口蛋汤水,好好补补。”

刘氏小心翼翼地把汤碗端到林多福眼前。

林多福看着刘氏不过四十出头却满脸皱纹,都是风霜的脸,心里挺心酸。

这里的人,鸡蛋是留着换钱的,都舍不得吃的。

“娘,昨晚夫君心疼我,不过小半柱香的功夫,一点都不辛苦,还是娘您喝了吧。”林多福本意是想说自己也没啥辛苦的,却让拿着鸡蛋汤的刘氏手抖了抖。

好在强烈的本能让她稳住了。

小半柱香的功夫?

这可不像他爹呀!该不会二十三年不用,给憋坏了?!

刘氏心里着急,再看如花似玉的林多福,心里愧疚啊!

“老大家的,赶紧喝了,我拿着手酸。”刘氏把碗怼到了林多福嘴边,看着林多福喝了,才满意。

“我去叫几个男人起床,这一天天的,就知道让老娘伺候他们。”刘氏把碗放灶台上,撩开厨房黑漆漆的帘子,风风火火地往左屋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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